八下道德与法治思维导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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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详情
第一逻辑层:宪法的核心地位与本质
宪法的本质
- 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
- 我国宪法本质
- 党和人民意志的统一
- 我国宪法本质
宪法的核心价值
- 保障公民权利
- 逻辑起点:尊重和保障人权
-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
- 我国人权的特点
- 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措施
- 逻辑起点:尊重和保障人权
- 规范国家权力运行
- 逻辑原因:权力是把双刃剑
- 规范运行的意义
- 逻辑原因:权力是把双刃剑
宪法的法律地位
- 根本大法(最高法律效力)
- 内容根本: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、最重要的问题
- 国家性质
- 根本制度
- 根本任务
- 国家机构的设置及其职权
-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
- 国旗、国歌、国徽、首都
- 效力最高
- 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
- 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
- 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严格
- 制定主体:专门成立的宪法起草委员会
- 修改程序
- 内容根本: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、最重要的问题
-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
- 组织国家机构
- 民主集中制原则
- 规范国家权力运行的具体要求
- 法无授权不可为
- 法定职责必须为
- 按照法定程序行使
- 组织国家机构
第二逻辑层: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
公民的基本权利
- 政治权利和自由
-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
- 条件
- 重要性
- 政治自由
- 言论自由
- 出版自由
- 集会、游行、示威自由
- 结社自由
- 重要性
- 监督权
- 内容
- 要求
-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
- 人身自由
- 地位:公民最基本、最重要的权利
- 内容
-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
-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
- 住宅不受侵犯
-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
-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
- 社会经济权利
- 财产权
- 劳动权
- 物质帮助权
- 文化教育权利
- 受教育权
- 文化权利
- 社会经济权利
- 其他权利
- 平等权
- 宗教信仰自由
- 妇女、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宪法和法律特殊保障
公民的基本义务
- 遵守宪法法律
- 原因
- 要求
- 维护国家利益
-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
- 重要性
- 维护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
- 维护国家安全
- 维护国家荣誉
- 维护国家利益
-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
- 依法服兵役
- 原因
- 兵役制度
- 依法纳税
- 原因
- 违法后果
- 其他义务
- 劳动的义务
- 受教育的义务
- 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
- 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
- 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
权利义务的关系
- 一致性
- 相互依存、相互促进
- 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
- 主体统一
- 正确行使权利
- 不得损害国家的、社会的、集体的利益
- 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
- 依照法定程序行使
- 自觉履行义务
- 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做
- 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
第三逻辑层:国家机构(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,受人大监督)
国家权力机关
-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
- 性质:最高国家权力机关
- 地位: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
- 职权
- 立法权
- 任免权
- 决定权
- 监督权
- 常设机关: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-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
- 性质: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
- 职权
- 立法权(部分有)
- 任免权
- 决定权
- 监督权
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
- 性质:国家元首,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
- 产生: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
- 条件
-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
- 年满45周岁
-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
- 任期: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
- 职权
- 公布法律、发布命令
- 任免权
- 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,任免国务院总理、副总理等
- 外事权
-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,接受外国使节
-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,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,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
- 荣典权
-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,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奖章,发布命令
国家行政机关
- 性质: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
- 组成
- 国务院(中央人民政府)
- 性质:最高国家行政机关
- 地位: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
- 职权
-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
- 性质: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
- 职权
- 国务院(中央人民政府)
- 行政机关的要求
- 依法行政
- 要求
- 监督
-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
-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
- 依法行政
国家监察机关
- 性质: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,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地方监察机关
- 产生: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
- 领导体制
- 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
-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
- 监察对象: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
- 职权
- 监督职责(首要职责)
- 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,对其依法履职、秉公用权、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
- 调查职责
- 对涉嫌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
- 处置职责
-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
- 对履行职责不力、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
- 对涉嫌职务犯罪的,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、提起公诉
- 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
- 监督职责(首要职责)
国家司法机关
- 人民法院
- 性质:国家审判机关
- 组成
- 最高人民法院
-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
- 专门人民法院
- 职权
- 审理刑事、民事和行政案件
- 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,惩办犯罪分子,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,维护社会秩序,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
- 要求
- 独立行使审判权,不受行政机关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
- 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
- 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,捍卫社会公平正义
- 人民检察院
- 性质:国家法律监督机关
- 组成
- 最高人民检察院
-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
- 专门人民检察院
- 职权
- 行使检察权,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
- 保护公民、组织的合法权益,维护司法公正,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
- 要求
- 独立行使检察权,不受行政机关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
- 忠实于事实真相,忠实于法律,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
第四逻辑层:我国的基本制度
根本政治制度:人民代表大会制度
- 地位: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,是人民掌握国家政权、行使权力的根本途径
- 基本内容
-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
- 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,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
- 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,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
- 实行民主集中制,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,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,民主决定
- 人大代表
- 权利
- 审议权
- 表决权
- 提案权
- 质询权
- 义务
- 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
- 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
- 努力为人民服务
- 对人民负责
- 受人民监督
- 权利
-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
- 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
- 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
- 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
- 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
基本政治制度
-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
- 地位: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,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
- 基本方针
- 长期共存
- 互相监督
- 肝胆相照
- 荣辱与共
- 重要机构: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
- 性质: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,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,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
- 主题:团结和民主
- 职能
-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
- 地位: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,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
- 含义:在国家统一领导下,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,设立自治机关,行使自治权
- 自治地方
- 自治区
- 自治州
- 自治县(旗)
- 自治机关: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
- 自治权
- 根据本地方、本民族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等方面的特点,自主管理本地方、本民族的内部事务
- 优越性
- 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、统一与各民族的自主、平等结合起来
- 有利于把国家的法律、政策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、特殊情况结合起来
- 有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自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
-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
- 地位: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,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
- 自治组织
- 城市的居民委员会
- 农村的村民委员会
- 特点
- 自我管理
- 自我教育
- 自我服务
- 自我监督
- 优越性
- 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
- 有利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
- 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
- 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
基本经济制度
- 内容(最新调整)
- 公有制为主体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
- 公有制经济
- 非公有制经济
- 按劳分配为主体、多种分配方式并存
- 按劳分配
- 公有制为主体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