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·国家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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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详情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
性质
-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
- 最高国家立法机关
任期
- 每届任期5年
会议制度
- 常规会议
- 每年举行1次
- 临时会议
- 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召开
- 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时召开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任期
- 与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
闭会期间主要职权
- 人事任免部分
- 国务院相关人员任免
- 中央军委相关人员任免
-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等任免
- 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任免
- 驻外全权代表任免
- 立法监督
- 撤销国务院抵触宪法、法律的行政法规、决定、命令
- 重大事项决定
-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、预算部分调整
- 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批准、废除
- 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
- 决定特赦
- 决定全国或个别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
- 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
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
性质
- 国家机构重要组成部分
- 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元首职权
任期
- 与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
- 补选机制
- 缺位时由全国人大补选
- 补选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暂代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
领导体制
- 总理负责制
部分职权
- 领导和管理经济、城乡建设
- 领导和管理教育、科学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计划生育
- 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、命令
- 批准区域划分
- 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区域划分相关
-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
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
领导体制
- 主席负责制
职权
- 领导全国武装力量
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
性质
- 国家监察机关
工作原则
- 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时与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、执法部门互相配合、互相制约
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
组织体系
- 最高人民法院
-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
- 基层人民法院
- 中级人民法院
- 高级人民法院
- 专门人民法院
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
部分工作原则
- 独立原则
- 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,不受行政机关、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
- 方便原则
部分职权
- 立案侦查
- 职务犯罪案件
- 批准逮捕
- 提起公诉
- 侦查监督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