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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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详情
保护法益
人身权利
- 生命权·健康权·性自主权·人身自由权·人格名誉权·婚姻家庭权
民主权利
-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·批评建议权·申诉控告检举权
侵犯生命、健康
故意杀人罪
- 客体:他人生命权
- 客观:非法剥夺生命
- 主体:≥14周岁一般主体
- 主观:直接/间接故意
- 界限
-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
- 危害公共安全罪(放火、爆炸等)
过失致人死亡罪
- 核心:过失行为→死亡结果
- 界限
- 故意杀人罪
- 意外事件
故意伤害罪
- 客体:身体健康权
- 伤害等级
- 轻伤:基本构成
- 重伤:加重构成
- 致死/特别残忍→严重残疾:结果加重犯
- 主体
- 轻伤:≥16周岁
- 重伤或死亡:≥14周岁
过失致人重伤罪
- 核心:过失→他人重伤
侵犯性自主权
强奸罪
- 客体:妇女性自主权(幼女为身心健康)
- 客观: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手段,违背意志
- 特殊情形
- 奸淫幼女<14周岁:强奸论,从重
- 轮奸:二人以上,加重处罚
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
- 主体:对14-16周岁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、教育、医疗等职责者
- 行为:发生性关系即构成
强制猥亵、侮辱罪
- 客体:人格尊严+性自主权
- 对象:妇女及男性
- 行为:暴力、胁迫等方法强制猥亵或侮辱
侵犯人身自由
非法拘禁罪
- 核心:非法剥夺人身自由
- 加重
- 殴打、侮辱:从重
- 致人重伤、死亡:加重处罚
绑架罪
- 目的:勒索财物或作人质
- 客体:复杂客体(自由+健康+财产)
- 既遂:实际控制人质即遂
- 法定刑:高至无期、死刑
拐卖妇女、儿童罪
- 目的:出卖
- 行为:拐骗、绑架、收买、贩卖、接送、中转
- 加重情节
- 集团首要分子·奸淫被拐妇女·伤亡等→死刑
收买被拐卖的妇女、儿童罪
- 核心:明知收买
- 后续犯罪:强奸、拘禁等→数罪并罚
其他
- 诬告陷害罪·非法搜查罪·非法侵入住宅罪·强迫劳动罪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
侵犯名誉、人格
侮辱罪
- 行为: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人格,情节严重
- 程序:告诉才处理(例外:危害社会秩序/国家利益)
诽谤罪
- 行为: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,损害名誉,情节严重
- 方式:口头、文字、图画等
- 程序:告诉才处理
侵犯民主权利
侵犯通信自由罪
- 核心:隐匿、毁弃、非法开拆信件,情节严重
报复陷害罪
- 主体:国家机关工作人员
- 行为:滥用职权报复控告、申诉、批评、举报人
破坏选举罪
- 核心:暴力、威胁、欺骗、贿赂、伪造文件、虚报票数等破坏选举,情节严重
妨害婚姻家庭
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
- 核心:暴力干涉结婚/离婚自由
- 程序:告诉才处理
重婚罪
- 核心:有配偶而重婚,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结婚
虐待罪
- 主体:共同生活家庭成员
- 行为:经常打骂、冻饿、禁闭等,情节恶劣
- 程序:告诉才处理(重伤、死亡除外)
虐待被监护、看护人罪
- 主体:对老幼病残负有监护、看护职责者
遗弃罪
- 核心:对无独立生活能力者拒绝扶养,情节恶劣
重点难点
罪名界限
- 故意杀人 vs. 故意伤害致死
- 强奸 vs. 强制猥亵、侮辱
- 非法拘禁 vs. 绑架
- 拐卖 vs. 绑架
结果加重犯
- 故意伤害致死·强奸致人重伤死亡·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
告诉才处理
- 侮辱罪·诽谤罪·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·虐待罪(例外情形)
特殊主体
- 报复陷害罪·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
